运动性哮喘又称运动诱发性哮喘。
指经过一定量运动后出现的急性、暂时性大小气道阻塞。临床上以急性发作、轻重程度不等的哮喘为主要表现,大多能自己缓解。事实上,在18世纪欧洲已有学者注意到剧烈的运动,可能导致哮喘的急性发作。现在已证实,此种运动诱发的哮喘主要发生于有哮喘病史或有哮喘家族史者。
运动性哮喘可以发生在任何年龄,成年人及儿童口才的患病率大致相等。大多数有哮喘或过敏性鼻炎的病人,经历持续运动后都可以出现支气管收缩的临床表现,如胸憋闷、咳嗽及喘息。有严重哮喘的病人,则在剧烈运动后出现较为严重的喘息。而在某些儿童或青少年,运动可能是引发哮喘的唯一因素。大约60%-80%的哮喘病人在剧烈运动几分钟后即可引起哮喘发作,但发作的轻重有很大差异。正常人从事剧烈运动后虽亦可出现气短、喘气等,但经短暂休息后即可完全恢复。事实上,正常在运动中,气道的阻力并无大的改变,甚至略有降低,以保证吸入更多的氧气。
运动性哮喘显然并非一种独立疾病,绝大多数情况下,仅仅是哮喘病人因运动而诱发了哮喘,也可以说它仅是哮喘的一种类型。患运动性哮喘的病人,亦常具有其他哮喘的特点,如外界过敏源、感染等因素可以诱发,平喘药物治疗有效等。其病程、发病、缓解的规律亦与一般哮喘病人无大差别,但确有少数病人,过去从无哮喘发作病史,首次哮喘发作即由运动所诱发。
不同形式的运动,可诱发不同程度的哮喘。运动越剧烈,诱发哮喘的机会越多、病情也越重;一次运动持续时间越长,诱发哮喘的机会也越多。竞走、跑步、登山、球类运动、跳伞等引起运动性哮喘的可能性较大;而举重、游泳、自行车、划船等运动,较少引起运动性哮喘。轻微的运动如散步、太极拳等到不易引起哮喘;上坡运动较下坡运动更易引起哮喘。一般情况下,剧烈运动5-10分钟后,才有可能引发运动性哮喘;若短于5分钟的运动,很少会引起哮喘发作。
哮喘患者随年龄增长,其哮喘症状常有所缓解,气道对运动的耐受性可能有所改善,因此由运动诱发的哮喘常可减轻。运动性哮喘常有家族倾向,患者亲属中常有多名哮喘者。
运动性哮喘一般在休息后可缓解,但亦可能持续1小时以上,并进而引起哮喘的严重发作。如果在哮喘停止后的2小时内重复运动,则又不致于使哮喘复发,但经过一段较长时间后,如哮喘停止3小时后再重复运动,则又可使哮喘复发。
虽然很早即已认识到运动能够诱发哮喘,但其确切机制至今仍有争论。有人认为是单一病因;有人则认为有多种因素的参与。不同人在不同时间内采取不同运动方式所诱发的运动性哮喘,其机制也不尽相同。大多数人认为与肺脏释出的过敏性物质有关,在运动时,因受通气过度的机械刺激,或由于散热及失水而使气道受干燥及冷空气的刺激,至使各各能引起支气管壁平滑肌收缩的特质过多释放继而引起哮喘的临床症状。
运动性哮喘的诊断有时并不容易,因为一般误认为在运动后引起的喘息是一种气急的表现。若在运动后出现喘息、咳嗽、胸闷或不能耐受大运动量者,均应怀疑有运动性哮喘的可能,必要时进一步作肺功能检查。有哮喘家族史或个人过敏史如过敏性鼻炎、湿疹者,更有必要详细询问其在剧烈运动后,是否有上述哮喘发作症状及其与剧烈运动的关系等,根据情况可作运动耐量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