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结核药物的停药是有标准的,在抗结核药治疗过程中,必须密切注意病情的变化,定期*进行各种有关检查,达到病变已经痊愈,则可考虑停止用药。目前认为可以停药的标准如下:
A.全身情况明显改善,血沉正常,体温正常。
B.排尿症状完全消失。
C.反复多次尿液常规检查正常。
D.24小时尿浓缩查抗酸杆菌,长期*多次检查皆阴性。
E.尿结核菌培养、尿动物接种查找结核杆菌皆为阴性。
F.X线泌尿系造影检查病灶稳定或已愈合。
G.全身检查无其他结核病灶。
在停止用药后,病员仍需强调继续长期*随访观察,定期*作尿液检查及泌尿系造影检查至少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