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食品卫生宣传周全称是“全国《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每年11月第一周,全国食品卫生宣传周的英文是:National food-hygiene Publicity Week
全国食品卫生宣传周的来历:
199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并颁布施行。为搞好《食品卫生法》宣传活动,卫生部决定从1996年起,每年11月第一周为全国《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每年宣传一个主题,重点解决一个群众关心的食品卫生问题,向全社会宣传食品卫生知识,普及食品卫生法律规范,同时公布食品卫生信息,加大对食品卫生问题的曝光力度, 通报食物中毒发生情况,公布食品卫生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发动群众参与对食品卫生的社会监督,认真接受和调查群众举报的违法案件, 打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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