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激素在一定程度上是雌激素的对抗剂,且能抑制其作用,故有的学者用孕激素治疗伴有卵泡持续存在的子宫肌瘤。常用孕激素有:甲孕酮(安宫黄体酮)。可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行周期或持续治疗的假孕疗法,使肌瘤变性、软化。但因可使瘤体增大和不规则子宫出血,不宜长期应用。
用法:
周期治疗为每日口服4mg,自月经第六~二十五天口服。
持续疗法:第一周4mg,1日3次口服,第二周8mg,1日2次。以后10mg,1日2次。均持续应用3~6个月。亦有用10mg,1日3次,连服3个月。
药物治疗的适应症
1.年轻要求保留生育功能者。生育年龄因肌瘤所致不孕或流产,药物治疗后使肌瘤萎缩促使受孕,胎儿成活。
2.绝经前妇女,肌瘤不很大,症状亦轻,应用药物后,使子宫萎缩绝经,肌瘤随之萎缩而免于手术。
3.有手术指征,但目前有禁忌症需要治疗后方可手术者。
4.患者合并内科、外科疾病不能胜任手术或不愿手术者。
5.选择药物治疗前,均宜先行诊断性刮宫做内膜活检,排除恶性变,尤对月经紊乱或经量增多者。刮宫兼有诊断及止血作用。